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合立遗嘱夫妻共同规划遗产继承的新方式
夫妻可以携手设立遗嘱,共同订立一份遗嘱,这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人共同制定的遗嘱,针对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被称为合立遗嘱。这种遗嘱方式,既体现了夫妻间的深厚情感,又是一种独特的遗产继承方式。
遗嘱设立关注意愿而非形式,私法自治原则保障效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的初衷,在于明确表达自己去世后对遗产的处置意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更应关注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而非过分拘泥于形式。对于遗嘱效力的确认,应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就应当被视为有效。
设立遗嘱的条件民事行为能力与法律约束
夫妻双方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同时,遗嘱还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明确遗嘱设立与效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甚至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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