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及流程详解
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需携带以下必备材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寸近期单人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均需准备)
如有子女,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子女的出生证明
子女的户口簿
请注意,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无需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对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及外国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件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需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