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当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不幸丢失时,当事人无需过于焦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并进行复印。复印的文件将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
查阅与复印流程详解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阶段宣读判决书。对于已经宣判的案件,法院都会制作成案卷存档。法院档案室保存了该离婚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因此,当事人只需直接前往档案室,提出复印判决书的请求,并由档案室加盖“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即可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与档案管理
这一处理流程的法律依据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该办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档案处,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档案科,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立档案机构或专职人员。他们的主要任务包括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院的档案,并开展利用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也明确指出,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时,也需要一定的批准手续。
法律咨询与帮助
如果您在处理法律问题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专业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