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手续办理须知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离婚登记流程
离婚手续不可以代理。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流程
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除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否则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庭应诉。
法律依据
以下为相关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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