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起诉离婚多次,如何判定离婚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起诉离婚并非一帆风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离婚的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判定条件
1. 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后,感情依然无法修复,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 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特殊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