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手续所需材料详解
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不同情况,所需材料略有差异。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若选择协议离婚,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
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子女出生证(如有子女)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若选择诉讼离婚,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
结婚证
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状
子女出生证(如有子女)
法律依据解读
以下是关于离婚的法律依据,旨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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