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与法律依据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对于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以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详细解释,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类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类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的债务处理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解决债务清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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