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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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概述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的归属,旨在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权益得到公平的体现。
在共同财产的归属上,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具体如下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直接的经济来源,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方式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其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属于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上述四类财产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法律咨询建议
在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