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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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标准确定方式详解
在处理离婚抚养费问题时,确定标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根据月总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确定。若父母需负担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高至百分之五十。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标准则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与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此有详细规定
第四十八条在保障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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