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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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二婚户口簿缺失如何办理结婚证?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二婚的当事人可能会遇到没有户口簿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办理结婚证。通常情况下,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证件。然而,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户口簿,但能提供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那么即使没有户口簿,也可以满足登记条件,成功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详解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来办理婚姻登记。对于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来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凭借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来办理婚姻登记。
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