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孩子如何进行?需支付抚养费吗?🤔💡

2025-07-10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共同抚养孩子的一般方式

共同抚养孩子意味着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子女,这一方式在保障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予以实施。当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时,另一方则需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指出,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规定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但在以下情况下,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母方有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予以准许。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规定

当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法院会考虑以下情形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若父方与母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共同抚养孩子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共同抚养的情况下,如果这种抚养方式是通过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确定的,那么双方对孩子属于轮流抚养,可以不用给付对方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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