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只有当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才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调解。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起诉离婚必须首先经过调解环节,调解失败后,法院才会考虑判决离婚。
1. 调解的目的与作用
调解的核心在于促进夫妻双方和解,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理解对方的想法,并在法官的引导下,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
2. 调解无效的情形
当夫妻感情确实已经无法修复,调解无法达成和解时,调解即告无效。常见的情况包括
一方存在婚外情;
一方实施家庭**;
一方有赌博、**等恶习;
一方离家出走超过一定期限。
3. 调解无效的证明
调解无效时,法官需出具相应的证明。这是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必要条件。
调解无效后的离婚判决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作出离婚判决
1. 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
这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法院将审视是否存在上述调解无效的情形,以及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和解的可能。
2. 过错方与责任大小
若存在过错方,法院将根据过错程度,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
3. 无过错方的权益保护
法院将优先考虑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得到妥善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遇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