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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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一个人不同意是否能离婚
离婚一个人不同意能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一个月就离婚是否能退彩礼
结婚一个月就离婚,是否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返还彩礼。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彩礼返还总的指导思路是:
一、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返还问题,应该注意的是:
(1)对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同居共同生活的,应该依法返还,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全额返还。
(2)对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已经同居共同生活的,如果仅简单地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为由,就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彩礼,对女方来说,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在这种情形下,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没有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也就是说,在给付彩礼后,即使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有可能不返还。
二、对于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种是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这两种情形之下,即使在双方之间缔结了婚姻关系,离婚后彩礼也应当返还。
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问题,应该注意的是: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应该返还。
(2)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也短暂地共同生活过的,应当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组成、彩礼数额及风俗习惯、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才是否能离
离婚不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同意,如果是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双方同意。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否能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是否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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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也是可以成功离婚的,不过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只要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另一方是否同意。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始终不同意,可以通过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来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般情况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
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要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只要指夫妻之间出现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
6、包办、买卖婚姻。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9、一方重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13、一方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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