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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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共同创造的财产分割一直是争议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率逐渐上升,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成为法律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离婚后双方共同创造财产的处理方式。
案例:甲乙两人于2005年结婚,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8年,甲乙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房产的归属产生了争议。甲认为,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视为共同财产;乙则认为,房产的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其个人积蓄,应视为个人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首先明确了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共同财产的认定
1. 财产的来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的财产,以及因继承、赠与等原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
2. 财产的性质: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有形财产,以及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财产。
3. 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婚后个人所得的财产,以及因个人原因取得的财产,如遗产、赠与等,应视为个人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平等分割原则: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应按照各自的经济状况、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2. 考虑实际情况: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住房条件等,进行综合考量。
3. 财产的评估: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对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财产的实际价值。评估可以采用市场价值、专业评估等方法。
回到甲乙的案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房产的购买资金来源、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最终,法院认定房产为共同财产,按照平等分割原则,判决甲乙双方各得一半房产。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并非一成不变。以下几种情况也需要考虑:
1.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如利息、租金等,应视为共同财产。
2. 婚后个人所得:婚后个人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经营所得、投资收益等,应视为共同财产。
3. 财产的混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的,应视为共同财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了解这些原则和规定,有助于我们在离婚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