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网友咨询:
我要辞职,老板故意为难我,说我没有给辞职报告,我用ems寄了辞职报告被拒收了,怎么办?
河南郑州刘焕廷律师回答: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山东徐学春律师补充回答:
>若是个人原因辞职的,提前三十天的,虽拒收,可视为收到,则时可办理手续。
若单位违法原因辞职的,可随时解除。< /p>
不给办诉讼的,可以仲裁解决。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全面以维权。
编辑给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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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履行任何合同和协议——绝对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工首月内必须履行)
二、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绝对违法(劳动法第72-73条有说明)
三、关于辞职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完全是霸王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7-18条,任何涉及劳动关系的合同或者协议应该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购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从订购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要注意:此协议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拖欠工资——根据劳动法第50条及91条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可以支付赔偿金。
5、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据悉用人单位,30天(或3天)后即可正常离职。(劳动法第31条)
6、你签的那个关于辞职的协议,说得通俗一点,你用人单位的用人问题,不是劳动者应该负担的。“求助是人情,不帮你是本分”。要是用人单位可以压低招聘新人的工资,或者提高招聘条件,该职位的劳动者不是要做一辈子做到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