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免税额-抵免额。以工资为例,应纳税所得额为各纳税年度收入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税率为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个人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动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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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 营业收入;
(9) 附带收入。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率f 适用 3% 至 45% 的税率;
(二)营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附带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当从每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中扣除。扣除6万元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