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辞职,应如何赔偿?

2025-02-2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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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如何赔偿?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自愿辞职的,一般不需要向用人单位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每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但最高补偿为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在单位工作过的,每满一年发给每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两个月的工资。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应该得出结论。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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