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企业无正当理由拖延拖欠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支付;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劳动局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企业拒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工资的50%以上100%支付职工工资。支付额外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缴纳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上的费用,并给予追加赔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仲裁。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