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不当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2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哪些情况属于不当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时期;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中华民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取得证明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聘用规定的;d 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同时责令改正,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五)有本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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