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比例

2025-02-2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只有双方约定的工资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且不满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员可以n 只同意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限于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不设立试用期,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比例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