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在私人雇主工作期间受伤不属于工伤。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因劳务给提供劳务一方造成损害的,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劳务损失的,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给劳务提供方造成损害的,劳务提供方有权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的一方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方接受劳务服务后Vices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如果服务提供方因服务而遭受损害,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第三方的行为给提供服务方造成损害的,提供服务方有权要求该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且该第三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接受服务的一方也有权向接受服务的一方要求赔偿。接受劳务一方获得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