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拿到健康证明的时间取决于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间。服务顾客的人员可及时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检部门进行检查。审核合格后,发给健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卫生管理制度员工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
直接接触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服务顾客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从事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危害公众健康的疾病,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客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