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人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缴纳劳动报酬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按照规定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法律;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天通知雇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遵守规定的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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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