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的性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工伤认定作出的行政认定。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属于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诊断或鉴定职业病的日期。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1天内直接提出索赔。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计算一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的事项,由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根据属地原则,用人单位所在部门。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在此期间,适用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