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员工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请假,领导不批准怎么办?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劳动保障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如实举报、提供重大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