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申请人事争议仲裁的条件: 个人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申请人与案件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所有所需提交的材料均齐全。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的;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仲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案件,有明确被诉人;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