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解散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全额支付职工工资。用人单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如果拒不支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解除或者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补交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补偿金但不超过应付金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