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者有以下义务说明:说明员工的姓名、年龄等基本身份信息;说明员工的研究生学历、专业等学历;并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基本信息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文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财产。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