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员工要求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如果请求合法合理,单位按照300%标准支付。该工资报酬已包含职工非休假期间的工作工资。若单位已支付当日工资,则按300%标准扣除。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职工的意愿,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假可以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年安排。
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同意,不得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应休假而未休假的天数,单位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