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2025-02-1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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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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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我国实行工时制度,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任何超出的时间均应视为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日,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得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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