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未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康复治疗费等费用按原工资福利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参加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他们将从工作中获得报酬相关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部门。
支付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员工伙食补贴,以及因工受伤员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办事机构批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资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协调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其原工资和工资停工停薪期间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付款由雇主每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