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未致残的补偿金包括:医疗费、工伤康复费相关伤害、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劳动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参加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支付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员工伙食补贴,以及因工受伤员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办事机构批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资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协调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因工或者因意外事故受伤的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发薪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付款由雇主每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