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解除合同补偿金在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不计入当期综合收益。 ,分别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第五条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性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等补助)时,按照当地工资标准三倍以内的标准领取。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部分超过三倍的金额,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加一个月工资计算每年支付。工人付钱。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