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延期吗?

2025-02-11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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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单位申请期限一般为三十日,自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经其同意,申请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属于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社会统筹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保险行政部门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提出索赔。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1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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