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母乳喂养的期限是一年。对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应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母乳喂养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母乳喂养时间可增加1小时。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每天母乳喂养时间增加1小时。
第十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应当根据女职工需求,建立女职工保健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问题。身体卫生和母乳喂养方面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