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肇事者在实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首先在强制范围内进行赔偿交通保险;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发生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不足部分,保险公司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补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机动车方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不超过1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