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由于退休人员、再就业人员与单位之间按劳动关系处理,其工资标准由单位和单位自行确定。退休人员和再就业人员通过协商确定。但双方可以参照劳动关系,根据退休人员和再就业人员的能力等因素,在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上确定具体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及其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如果一个企业’对无薪休假的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退休的职工、下岗职工以及因停产停产和企业经营长期休假而休长假的职工提起诉讼因与新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险福利等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