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员工劳动合同丢失,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一份留存的劳动合同副本。合同文本,并要求单位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雇员,并应由雇主最终确定。单位与员工签订或者盖章劳动合同生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姓名、地址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d 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6)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