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山东省工伤实施细则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设区的市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制定本规定。和职业康复,向用人单位分散工伤风险。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职工或者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职工有权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范围内统筹,并逐步在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