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拖欠工资的,投诉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投诉人(劳动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投诉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拖欠时间;
4、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 签署工人签名并写下投诉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劳动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上述途径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应付金额的100%。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的标准为不低于50%但不高于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规则,有权向实验室报告或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劳动保障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如实举报、提供重大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并接受举报和投诉。执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需要立案调查的并作出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