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下列案件不能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未经仲裁协议的其他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一律平等主体及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赡养及继承纠纷;
(二)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行政纠纷依法设立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