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拖欠工资劳动局会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缴纳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的额外赔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