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三个条件

2025-02-09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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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构成工伤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构成工伤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劳动者必须承担以下后果:工伤,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

2、工作与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是其所从事的工作所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3、时间和空间条件。劳动者遭受的伤害必须发生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例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必备条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的:

(一)因事故受伤d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因工作事故受伤的;

(三)因**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受伤的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原因缺勤时,因下列原因受伤的:因工作原因或发生意外,行踪不明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第十六条

劳动者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有工作:相关伤害或者按工伤处理: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醉酒者;

(三)有自残、自杀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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