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具体劳动转移使用价值,将劳动材料的使用价值转移到新生产的商品中。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抽象劳动产生价值,同时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条
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承担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