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当劳动者因故无法领取工资时,将工资转入家庭成员银行卡并不违法。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允许以实物或证券支付代替货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自行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其他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人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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