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社会保险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关于“社保能得到劳动关系部门认可吗?”的问题,我们和智芒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是否可以到劳动关系部门办理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中时常出现一类案件,即企业与个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个人只是利用企业的员工以员工的形式缴纳社会保险,然后以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从企业角度来看,出现此类案件的原因是某些行业的企业需要一定数量的具有某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申请一定级别的资格证书,或者需要保持一定数量或规模的职业。只有合格的人员才能保持一定级别的资格证书,或者有些公司出于展示自己较大规模和实力的需要,招聘具有一定专业资格的人员隶属于公司。基本上就是因为这三个需要,才不建立雇佣关系而是附上资格证书关系,进而产生社会保险缴纳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双方是否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是否有建立雇佣关系的主观意愿、是否有雇佣关系的客观表现。否则,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只是一种具体表现。并不一定意味着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也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2.认定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是什么?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呃。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3.工人提供的劳动力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3.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员工发现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领取。如果您需要,我们提供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报名表》、《应聘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作的见证
可见,劳动关系的成立并不是以是否缴纳社保为判断标准,而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因为有些情况下,员工并不在单位工作,而是在单位缴纳社保,以获得正式证书。这是目前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劳动关系部门对社会保障的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仅缴纳社保并不能说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温馨提示:在实际的法律问题场景中,案件细节会有所不同。为了准确、快速地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智芒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我们可以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