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
【法律制裁】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p>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p>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