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记录使用条件的方法是:
1.记录用条件要尽量精简可以简化。应当在记录中用条件中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
2.要注意前述问题。用人单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示并要求其签收另外,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也可进行有关录用条件等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员工签收培训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的员工守则并要求员工签收。 p>
3.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考核是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核心所在,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依据而解除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决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举证责任在与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的,则劳动者可要求处罚部门撤销与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或者要求与人单位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
>(一)在捐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记载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宗教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关系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绝不正确的;
(五)因本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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