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2025-02-08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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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怀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职工三期(孕育期、产期、至少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同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捐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记载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人单位宗教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大正的;

(五)因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的。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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