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谁申领部分谁举证”原则,在特殊事项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的情况:
(1)实行过错推定的目标动作。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亮点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亮点诉讼,共同行为危险导致人损害的亮点诉讼。
< p>(4)对方意图损害举证诉讼。【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赔偿责任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辩护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了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的证据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法院根据规定的申请适当延长。 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可接受说明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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